2009年2月11日

多數,少數

在台灣,多數暴力,早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,
你改變不了,也不得不接受,就算這個多數暴力讓非法變合法,你也只能默默承受。
更糟糕的是,萬一你是那少數中的少數,我建議你最好不要讓多數那邊的人知道,
不然,異樣眼光,大聲批評馬上隨之而來,只因為你是少數,所以你要承受。

如果今天馬路上只有一個人擺地攤,那叫違法攤販。
如果今天馬路上共有一百人擺地攤,那叫合法市集。
不僅合法,還可以成立所謂的自治會,在道路上、在別人家的騎樓,向擺攤的攤販收取所謂的清潔費,
更可笑的是,這個清潔費還會隨著過年過節調漲收費。

我不能不接受,因為他們要賺錢的攤販是多數,我們這些四維路的住戶,只是少數的市井小民。

如果今天一個人騎腳踏車,那叫做運動。
如果今天一大堆不需要騎腳踏車的人,通通跑來騎腳踏車了,那叫做趕流行追潮流。
接著,這一大群人,為所欲為,交通規則管不了他們,道路號誌僅供他們參考,
出了意外永遠是別人的錯;而且不騎腳踏車,就通通是溫室效應的幫兇,是殘害地球的殺手,
卻有更多騎腳踏車的人,車買了,大多數時候都是擺著,假日出去騎,說不定也是綁在休旅車後,
載到目的地,放下來騎個幾公里,又綁回去開著車到處繞。

你看不過去?千萬不要去批評這群人,他們是多數,是馬路上的弱勢,更是拯救地球的英雄,
批評他們,只會落人口實,說你欺負弱勢,說你沒有公德心,說你不尊重腳踏車路權,
所以我真的建議,要批評,小聲一點,不要讓那些多數富有正義感的腳踏車騎士給聽到了。
雖然他們還是會繼續無視號誌、繼續橫衝直撞、繼續為所欲為。

如果你是少數,例如重車騎士,我更要建議你,不要讓任何人知道你是重車騎士,
不然超速、飆車族、不良少年等等的大標籤,馬上就貼在你的臉上,
無論你怎麼解釋,少數就是少數,就是犯了滔天大罪,因為你不迎合多數人,
你的興趣跟多數人不同,你就是怪胎,就是異類,就是不被社會所接受的。

向來,我都很尊重每個人的一切,即使那不是我所喜歡的,我也不會去批評,
但就是有一種人,他沒膽,他沒能力,以批評少數為樂,藉此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膽量,
好像自己高高在上,實際上,仍然只能躲在螢幕後面,你的正義感只能用在批評上,
因為你站在多數那邊,你知道,即使是你的不對,多數人依舊會挺你,少數人只能閉嘴。

對,我選擇閉嘴,我認輸了。
這個現象讓我徹底心寒,這不是個法治社會,是個多數暴力社會。
課本上的「服從多數、尊重少數」,永遠只會停留在公民課本上。

這是我最後的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