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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Part1也過了將近一個月,其實之中又發生了一些事情,只是因為太忙,所以沒時間上來更新。
上次講到,聯邦銀行會寄一張表格過來,在通過電話後的幾天就寄來了,表格全名是「持卡人聲明書(CARDHOLDER'S STATEMENT)」,主要是用來申訴你有異議的消費,例如明明沒有買過的東西,帳單上卻出現該筆消費、金額不符合、重複請款、已退貨已取消交易卻產生消費,甚至是商店加收了刷卡手續費、商店倒閉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,都需要填寫這張表格向銀行反應。需要填寫的內容有:
我的「其他」這欄填的是:
操作加油機時,顯示卡片讀取失敗,本期卻多出該筆消費。操作失敗後,隨即改用現金加油(詳見附件發票),且當日本人是騎乘機車前往加油,油箱容量15公升,根本無法加到上千元,煩請確認。(要不是格子太小,我會寫的更詳細)
聯邦銀行的規定是,填寫完成後,以傳真傳回後,再以電話確認即可。這裡要注意的是,如果銀行調查後,也把簽單寄去你家了,你卻沒在一週內回應,則視同默認;如果確定消費真的是你所做的,則需要多支付一筆100元的調閱簽單費用。當然,如果消費行為並不是你所做的,則除了該筆爭議消費不需付款外,也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。
8/5晚上,我將填好的持卡人聲明書、連同當日加油的發票,傳真回聯邦銀行,在電話確認之後,服務人員告知需要7~14個工作天,所以接下來的,就只有枯等了。這當中,登入聯邦銀行的卡友線上即時查系統,看到了多出一筆「此筆交易查證中」的消費,金額即為1469元,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訊息了。
8/25,接到了來自聯邦銀行風險管理部的來電,服務人員告知,因為曾經發生問題消費,所以請我將卡片剪掉後,寄回聯邦銀行信用卡中心。剛好信用卡中心就在樓下,所以我掛掉電話後,立即到樓下信用卡中心櫃檯,跟櫃檯小姐借了剪刀剪卡並繳回。
8/26早上,再度接到聯邦銀行來電,主要是確認我在7/11當天的消費情形,並且詢問我當天騎乘的車種、車色、車牌,因為車子是跟車友借來的、所以我只告知了車種車色,服務人員表示,會試著向該加油站調閱當天的監視器畫面,以確認我當天並沒有自助加油,而是用現金交易,另外會再另行通知補卡事宜。我再登入即時查系統,前面提到的交易查證中消費,變成了此筆交易查證完成,入帳日也變成了08/25,但是我的可用額度變成了空白,似乎是因為卡片剪掉了,該帳戶也不能繼續使用的關係。
就在寫這篇文章的同時,我又登入了即時查系統,這次多了一筆「偽冒交易查證中」,消費日是7/30,入帳日則是8/27。看樣子事情沒有我想像中的那麼簡單,這個事件看起來,似乎已經涉及盜刷了,不知道還需要多久時間,才能把這件事情完結。
本來想利用加油卡優惠省錢的,結果現在反而造成困擾,實在是